关于《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征集时间:[ 2018-11-21 08:25 ] 至 [ 2018-12-02 23:55 ] 状态:已结束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委代拟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意见请于12月2日前反馈至市经信委。

联系人:刘自新,联系电话:3379292,传真:3379211。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46号),推动全市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专精特新”是中小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加快发展中小企业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作用举足轻重。中小企业贡献了全市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创新、80%以上的税收、90%以上的就业,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80%以上。加快发展中小企业,不仅是全市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也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的具体举措。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企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中小企业要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发展之路。“做专才能做精,做精才能做强”。企业只有专注核心业务,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创新求发展,才能不断壮大提升,稳步提高经营能力、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成为行业“单打冠军”和“小巨人企业”。

    ()主要目标。以“研发一流技术、制造一流产品、培育一流企业家、实施一流管理”为目标,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一批技术服务出色、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的“单打冠军”;壮大一批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力的“行业小巨人”。力争到2020年,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260户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行业小巨人”20户,成为发展新兴产业的新引擎、引领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培育指导。坚持梯次培育、动态管理,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开展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每年培育入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户左右、市级40户。集中政策资源,扶持一批企业成为国内细分市场领域的“单打冠军”“配套专家”和“行业小巨人”。坚持对标立杆,围绕企业核心竞争力、内部管理、技术创新、质量品牌、商业模式等进行深度挖掘,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发布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度发展报告。

    (二)增强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用合作,提升企业在细分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攻关联盟”,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向社会开放科技资源,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持。鼓励各地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展工程化研究应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快装备改造升级步伐。推进“机器换人”,全市每年组织中小企业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100台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断提高,创新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三)加快技改步伐。引导和鼓励中小企业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技术改造步伐,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施重点项目,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技术改造与创新,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推动“互联网+制造”、基地+基金、存量+增量、设计+服务、集约+循环等“五+”模式,促进传统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发展,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每年评选出一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在全市推广典型经验。

    ()强化载体建设。依托工业园区、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产业集群专业镇等载体,提升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块状”发展水平。鼓励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园区)建设标准化多层厂房,降低政府投资建设的工业标准化厂房租金。每年培育2家左右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专业镇建立健全1家融资服务机构、1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1个区域品牌、1个专业协会“五个一”公共服务体系。

    ()提升质量品牌。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积极采用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推进企业对标生产,支持企业主导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和安徽工业精品培育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大力发展智能、环保、健康产品,每年培育省级新产品10个以上、工业精品5个以上。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建设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建驰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申报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开展境内外商标、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注册和维权。

    ()完善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网络化、智慧化企业服务平台。推进服务平台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建立健全评价和激励机制,重点培育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0家,进一步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人才培训、市场开发、财务指导、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普惠服务。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服务中小企业的作用,鼓励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检验检测、计量校准、管理诊断、权益维护等服务机构。

    ()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在中小企业生产、研发、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的普及推广和深化应用。普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平台入口以及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等资源,实现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开展生产线和车间的数字化改造,培育智能工厂,分行业、分区域推广核心装备、关键工序数字化改造方案,每年认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5个以上。

    ()促进协作配套。鼓励大型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开放或合作共建制造业创新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高端装备使用、原型设计开发、生产工艺咨询、产业链配套等服务。鼓励“龙头+配套”协同发展,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支持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协作配套示范基地,鼓励产业集群专业镇龙头企业加大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带动扶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大型展会。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通过预留采购份额、实行评审优惠、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提高管理水平。制定企业家培养计划,成立企业家培养领导小组。分层次、分行业建立30名领军型企业家、100名成长型企业家、100名创业型企业家和200名企业家后备人才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统筹跟踪培养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技工队伍素质,打造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技工队伍,开展职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开展技术能手、“江淮杰出工匠”评选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区要建立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强化资金支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对获得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对评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设立并运营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主要投向“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企业。

    (三)优化金融服务。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大力推广“税融通”、续贷过桥资金及新型政银担业务等金融创新产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动确认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扩大应收账款融资规模。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库,定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介。每年推动1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安徽专精特新板”挂牌。开展中小企业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分阶段、分层次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教育培训。

    (四)加强考核督查。开展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调查,加大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进工作的督查力度,每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执行政策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加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发布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