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0-11-0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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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皖经信消费函〔2020〕670号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根据《安徽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3号)规定,省工艺美术大师每2年评审认定一次,由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承担。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和程序

申报者须选择近三年以来由本人制作的实物作品3件(套),按照《第六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见附件),填写《第六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申报评审表》(见附表),按A4规格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所在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设有工艺美术促进会的市县需经所在地促进会审核后向所属经信部门推荐)。

二、市县审核

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按照《第六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认定管理办法》(详见附件)要求,负责申报材料组织、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汇总报送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者须在11月16日前将《申报表》(含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

(二)各市、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于11月18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及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

(三)参评实物报送及现场操作等评审认定工作开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昌仁、杨云如,电话:0551-62877607,邮箱:1171439556@qq.com,地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北楼211室。

附件:《第六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认定管理办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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