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0-12-0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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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信部门,有关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市安办〔2020〕6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坚持政府主导、综合治理、单位主责、群防群治和从严问责的原则,有效“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坚决实现两个“不发生”: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民爆、非煤矿山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12月20日前,各民爆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火灾隐患自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照问题落实整改。12月31日前,各县区经信部门、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排查,重点突出安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和训练演练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跟踪问题整改。市经信局将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二)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安全检查指导。各县区经信部门要积极配合消防、应急等部门开展重点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突出厂区重点部门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电气线路及用电安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等,建立重点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本级安委会报告情况。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县区经信部门、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消防宣传工作,督促各相关企业认真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应急演练等活动,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前后,各县区经信部门、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非煤矿山企业要及时开展消防隐患重点自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保障,全面做好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各县区经信部门和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和措施,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发动、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县区经信部门和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结合实际,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县区经信部门和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经信部门和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加强监管协作。各县区经信部门和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对照工作职责,积极主动配合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各县区自本月起,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三)加强督查考核。各县区经信部门和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相关企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市经信局将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年度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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