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精品安徽”央视宣传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1-01-1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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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精品安徽”央视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部门: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精品安徽”央视宣传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区要充分认识“精品安徽”央视宣传在助力企业品牌建设、市场拓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做好组织动员。通过“请进来”座谈和“沉下去”走访等多种形式,围绕本地支柱产业、特色产业,重点面向安徽工业精品、消费品“三品”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摸排工作,确保重点企业政策宣传全覆盖。

二要加大支持,出台配套政策。目前,省财政对企业参加“精品安徽”央视宣传经费采用后补助方式给予50%奖补;市财政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对企业宣传经费给予20%资金奖补。各县区要抓紧时间制定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打通省、市、县三级政策资金奖补体系,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积极性。

三是认真审核,及时推荐上报。各县区择优推荐1-3家(不少于1家)企业参加“精品安徽”央视宣传,对拟参加企业在质量安全等方面做好初审把关。县区经信部门统一汇总相关推荐表,并于1月15日(本周五)前报送至市经信局产业发展科。联系人:郑玉,电话:3370996,邮箱,314292171@qq.com。

 

附件:《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精品安徽”央视宣传工作的通知》.pdf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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