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经信局转发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1-03-15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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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

近期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2021〕3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管理责任

有关县区要深刻吸取近期连续发生的各类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查摆解决自身在非煤矿山行业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认识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刻领会和理解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二、加强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发生

有关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中提出的6个方面18项具体要求,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检查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关键环节,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完成,实现闭环管理,坚决遏制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行业指导,切实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

有关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建设行为,严把建设项目管理关,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管理,监督非煤矿山企业严格依法履行项目核准(备案)、初步设计审查程序,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工程施工,严格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依法查处非煤矿山违法行为。要鼓励非煤矿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持续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引导企业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利用利息化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附件:六市安办函〔2021〕49号.pdf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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