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四项举措推进企业灾后复产工作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0-07-28 17:52
字号:下载我要纠错打印收藏

7月17日至19日全市出现罕见特大暴雨,全市工业企业受灾严重,市经信局四项举措做好全市工业企业灾后复产工作。一是全面摸底核查。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全面核查受灾工业企业厂房、生产设备、原材料等方面损失,排查因水灾造成企业减产、停产情况。二是建立责任包保制度。分6个组开展县区灾后复产工作督导和检查,帮助各县区建立企业灾后复产工作包保责任制,明确受灾企业灾后复产工作包保联系人,协调受灾企业恢复生产所需电力、水、天然气供应和通信恢复工作;做好停产或半停产企业职工的思想工作,维护企业稳定。三是开展分类帮扶。帮助受灾较轻的企业在2020年7月31日前恢复生产;对因灾造成厂房、机器设备等严重损毁的企业,帮助企业抢修抢建,力争2020年8月10日前基本复产;对受灾特别严重,需进行重建或异地搬迁的个别企业,不迟于在2020年8月20日,帮助企业落实租赁厂房尽快恢复生产。四是强化政策支持。继续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已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的基础上,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在8月份基本拨付到位,缓解受灾企业资金压力。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