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六安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民营办:
根据《六安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方案(暂行)》(六民营组〔2019〕2号)安排,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监督作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部门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2020年继续开展六安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我市注册成立的规模以上企业、限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民营经济代表。每个县区参与评议企业数不少于150家,其中“四上”企业不少于100家,限下小微企业不少于20家,个体工商户不少于30家。
二、评议内容
围绕被评议部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的态度、质量、效率、廉洁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次进行总体评议。
三、评议方式
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采取线上评议的方式进行。参评企业进入市经信局网站链接登陆“2020年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活动”(http://jxj.luan.gov.cn/),进行线上评议。每个参评企业仅能参与一次评议。
四、评议时间
2020年11月16日开始,2020年11月25日截止。
五、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民营办组织企业参评,引导各参评企业根据平时工作上的接触,客观公正地对各被评议部门进行评议;加强统筹协调,狠抓任务落实,市民营办将每日通报进度,确保评议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附件:六安市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评议表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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