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2021年全市技改项目库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1-03-0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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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2021年全市技改项目库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部门:

我市2021年持续实施规模工业企业“6+1”技改提升行动,现就建立2021年全市技改项目库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技改项目库是享受技改财政奖补政策的前提,请各县区高度重视,全面摸排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无遗漏。

二、规范项目库管理。要做好项目库结转,将2020年未完成的项目作为续建项目结转至2021年项目库。要严把入库关,对规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且已备案的项目作为新建项目入库。要每月动态调整,各县区每月根据项目进度更新项目库信息,并于当月20日前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经信局。(本次建库请于3月15日前反馈)

三、做好入统指导。要及时指导项目申报纳入统计部门的投资统计系统,对项目库中的项目原则上一律按照技改项目入统。


 

附件:1.2021年六安市规模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库附件1-2021年全市技改项目库.xlsx

      2.2020年六安市规模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库附件2-2020年全市技改项目库.xlsx

      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六政办〔2020〕12号)附件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pdf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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