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六安市民营企业行业排序工作的通知》(六民营办〔2021〕4号),经企业自主申报、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县区政府审核推荐,按照综合评分形成排序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日-7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电话:0564-3379292
附件:公示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