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清单目录(行政处罚)
2021年1月18日,市政府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市级政府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清单目录的通知》(六政〔2021〕5号),依法明确市经信局依职权类权责事项6项,其中,行政处罚6项,现予公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型 |
三、市经信局(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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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项目未经核准或者备案开工建设等三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 |
对非煤矿山企业超出设计文件确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强度和生产定员组织生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 |
对擅自开采保安矿柱、岩柱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对非煤矿山企业未采取收尘、防尘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违法生产、销售、储存民用爆炸物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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