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4-02-20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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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安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1.督促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的监督责任。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

2.经市纪委监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调查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

3.按照管理权限,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作出问责决定,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4.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5.承办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二、监督单位

1.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信访举报

1.举报电话:0564-3379862

2.来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2楼(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邮编:2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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