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0-09-25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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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信部门,有关县区民爆行业、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

现将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六市安办〔2020〕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二、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经信部门要及时提醒工业企业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民爆企业加强民爆物品储存安全隐患排查,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制定危险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各县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防范措施,严禁超产能组织生产行为,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各县区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领导干部要带班巡查、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责,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县区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后能有效应对,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2020年9月22日

抄送:六安市皖西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六安市盐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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