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库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1-04-0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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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信函〔2021〕23号

 

各县区经信部门:

现将《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库》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要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六政办〔2020〕12号),每月对项目库动态调整,及时精确更新项目进度、入统情况等信息;要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补充列入项目库。各县区每月动态调整情况于当月20日前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经信局。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要帮助未落地的项目加快办理前期手续(此项目库不作为备案及办理工程建设审批的依据),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要发挥技术改造投资省、周期短、见效快、风险低的优势,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推动项目早日投产达效,尽快形成经济增长点;要注重项目投资转化,在库项目原则上一律按照技改属性纳入投资统计。

三、强化项目要素保障。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土地、用工等要素需求。主动向金融及投资机构推送技改项目信息,推动银企对接。要帮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积极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县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要大力支持技术改造项目。要大力营造支持技术改造的良好氛围,加大重点技改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形成示范效应。

 

附件:《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库》

 

 

 

2021年3月30日

#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库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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