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征集时间:[ 2024-01-07 00:00 ] 至 [ 2024-02-06 00:00 ] 状态:已结束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经信局代草拟了《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luan.gov.cn/hdjl/yjzjk/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经信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jx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2楼市经信局科技与装备科。来信请注明《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字样。

3.形成书面材料签字或盖章传真至0564-3379211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ahlajxj@163.com

联系电话:0564-3379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26日。

附件:1.《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关于《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六安市经信局,20231月)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皖发〔20238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皖发改产业2023597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韩俊书记批示精神和调研我市氢能产业时作出的指示,根据方正书记和潘东旭市长批示要求,我局学习研究《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意见》(六政201919)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六政秘2020134),起草了《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一)发展目标

《六安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的发展目标和完成情况如下:2025年,实现产业集聚发展,以燃料电池为核心的研发生产企业达到10家左右(目前仅有明天氢能、氢澜科技2家)。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制造能力大幅提升,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合计产量达到每年8000台左右2022年产量为200台左右),氢能产业产值达到百亿规模(截至目前约达到16亿元)。应用场景不断丰富,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应用规模达到600辆左右(目前燃料电池汽车在我市应用54辆),燃料电池船舶示范应用规模达到10艘左右(目前第一艘氢能船舶正在开发中),加氢站数量达到5座左右(目前2座,分别是金安明天氢能加氢站、中石化南山加油加氢站,正规划在霍邱新建2座);燃料电池固定发电系统在储能、备用电源和冷热电联供等领域的累计装机达到100台(套)左右(目前应用于国网六安供电公司综合能源示范站24台套)

根据六安实际情况,暂定3年后达到以下目标:

产业规模明显提升。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制造能力大幅提升,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合计产量达到5000台左右【累计数字】,氢能产业产值达到50亿左右。燃料电池车辆推广量达到500辆、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撬装站)数量达到8座以上【根据加氢站建设企业测算,在我市范围,推广应用车辆规模达到450辆至少需要8-10座加氢站】。

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在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制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建成2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在氢制备、加氢站、燃料电池等重点环节,引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培育1家以上独角兽企业。

示范应用成效显著。在交通运输、工业、电力调峰等领域试点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与燃料电池汽车等示范推广相协调的氢能基础设施体系。燃料电池固定发电系统在储能、备用电源等领域的累计装机达到5MW左右。。

(二)重点任务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四大项共计12个重点任务。

第一项是提升创新能力,一共3个重点任务。

一是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分为3点,第一是支持企业实现膜电极、双极板、电堆等卡脖子关键技术上的突破,形成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优势;第二是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在矿卡、船舶等领域,加快大功率燃料电池的产业化进程;第三是运用省三首政策支持氢能领域技术装备和材料加快示范应用。二是搭建研发创新平台,分为2点,第一是支持企业建设省级实验室、产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围绕产业链配置创新资源,支持建立氢能产业孵化器,引导共建协同攻关创新平台;第二是加强企业与海螺集团等省属企业,以及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深度合作,支持企业在长三角建立研发飞地,探索在市外研发、在六安转化的区域创新合作新模式。

三是加强人才引育,分为2点,第一是贯彻落实现有各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支持氢能领域高层次、紧缺型、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落户;第二支持企业与高校深入融合,鼓励职业院校通过设置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维修等相关专业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企业设立学生实训(实习)基地,培育氢能领域专业人才。第二项是提高产业化水平,一共3个重点任务。

一是培育骨干企业。分为2点,第一是围绕企业发展诉求实施精准培育,支持企业稳步增加氢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产能,同时在零部件市场发力,双管齐下,不断扩大系统和核心零部件市场占有率;第二是推进企业用足用好省属国有企业资源,争取省新能源汽车母基金、海螺集团创新发展基金以及皖能资本等资本投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投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做强氢能产业链条。主要是制定氢能产业补短板清单,上下协同实施精准招引和产业培育,加快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在氢制备领域,积极招引培育大规模、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制氢装备。在氢动力系统领域,重点发展低成本、长寿命和高功率密度的车用燃料电池电堆以及膜电极、双极板、DC/DC变换器、压缩机、循环系统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在氢集成装备领域,以瑶海经济开发区(瑶海园区、庐江园区、金安园区)共建为契机,积极布局燃料电池专用车带动氢燃料电池下游产业发展。鼓励发展以燃料电池为动力的内河运输船舶、氢动力飞行器(无人机)产业等,谋划布局未来的产业链配套体系。

三是促进产业集聚。分为2点,第一是推动以合肥市牵头,争创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城市群第二支持金安经济开发区以氢燃料电池核心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为重点,集中建设氢能产业特色园区。

第三项是拓展产品多元应用,一共3个重点任务。

一是推进交通领域推广应用。主要是推进合六氢走廊氢能公交对开,并逐步向全省推广。支持企业与海螺集团、江汽集团、合力集团、奇瑞集团、港航集团等省属重点企业合作,在矿卡、物流车、环卫、船舶、企业和景区封闭场景等方面推广应用

二是促进电力领域试点应用。分为2点,第一拓展推广国网安徽六安供电公司兆瓦级氢能综合利用示范站技术成果,促进氢能与电能互补协同,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第二支持布局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试点应用

三是促进工业领域示范应用。扩大工业领域氢能替代化石能源应用规模,积极推进氢能在钢铁、建材等重点领域示范应用

第四项是夯实基础配套,一共3个重点任务。

一是保障氢能供应。支持利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低谷电力电解水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氢加氢一体站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可不在化工园区建设,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应在化工园区建设的项目除外)。

二是推进加氢站建设。分为4点,第一是加快布局加氢站建设,强化规划管控,制定出台六安市加氢站管理办法,推动央企、省企参与加氢站建设、运维,确保六安加氢站布局和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有效满足下游应用加氢需求。第二是支持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应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100公斤及以上)建设。第三、第四两个方面政策都是比照《安徽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政策实施,其中第三优化氢能项目审批,明确制氢类项目备案由发改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用氢环节的产业类项目备案由发改或经信主管部门负责。新建加氢站项目备案参照加气站执行,在加油(气)站基础上改扩建加氢站应取得原审批部门批准,输氢管道核准或审批参照输天然气管道管理。项目开工前,除涉及安全生产底线、生态环保红线的审批手续外,其他相关手续可采取容缺办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氢能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第四支持油氢、气氢、电氢等混合建站模式,支持有能力、有基础的企业利用自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

三是推进氢能标准体系建设。主要是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对制定涉及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典型应用等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可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保障措施。

共制定了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氢能产业发展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市汽车办负责跟踪监督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开展调度,推动行动计划落地落实。金安区成立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推进专项工作组,协调推进本地产业发展,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要素保障。充分利用新兴产业、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等政策渠道,加大对氢能及燃料电池研发创新、项目建设、推广应用等的支持,市级财政在省奖补基础上,给予一定配套。对氢能在电力、工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给予支持,对氢能产业重大项目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依法足额予以保障。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氢能产业发展需求,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强化招商引资。按照一专多能原则,引进氢能源产业链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氢能源产业落地项目,依法给予支持。承接长三角地区制造业转移,推动氢能产业项目落户。

 

           


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我市氢能源产业先发优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在产业规模、创新能力、企业培育、推广应用方面取得明显突破,构建产业特色鲜明、空间布局合理的氢能产业发展生态体系,初步实现氢能商业化推广应用,打造全国知名的氢燃料电池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高地。

产业规模明显提升。大功率燃料电池系统制造能力大幅提升,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合计产量达到5000台左右,氢能产业产值达到50亿左右。燃料电池车辆推广量达到500辆、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数量达到8座以上。

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在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制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新增2个以上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在氢制备、加氢站、燃料电池等重点环节,引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力争培育1家以上独角兽企业。

示范应用成效显著。在交通运输、工业、电力调峰等领域试点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形成与燃料电池汽车等示范推广相协调的氢能基础设施体系。燃料电池固定发电系统在储能、备用电源等领域的累计装机达到5MW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创新能力。

1.实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氢能产业创新突破,提高产品性能、寿命和可靠性,增强核心竞争力。

1)支持安徽明天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天氢能)实现膜电极、双极板、电堆等卡脖子关键技术上的突破,形成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优势。保持氢燃料电池技术先进性,持续推进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攻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2)实现生产工艺和流程创新突破,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在矿卡、船舶等领域,加快大功率燃料电池的产业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3)充分运用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政策,支持氢能领域技术装备和材料加快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2.搭建研发创新平台。

4)聚焦产业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企业建设省级实验室、产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撑行业关键技术开发和工程化应用。围绕产业链配置创新资源,支持建立氢能产业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共建协同攻关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5加强明天氢能与海螺集团等省属企业,以及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同济大学、中科大等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深度合作,推进氢能共性技术和应用研究。支持企业在长三角建立研发飞地,探索在市外研发、在六安转化的区域创新合作新模式。(责任单位:金安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3.加强人才引育。

6)贯彻落实现有各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支持氢能领域高层次、紧缺型、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落户。(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7支持企业与高校深入融合、协同互动,鼓励职业院校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置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维修等相关专业与企业合作培养人才,企业设立学生实训(实习)基地,培育氢能领域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二)提高产业化水平。

4.培育骨干企业。

8)围绕企业发展诉求实施精准培育,支持明天氢能稳步增加氢燃料电池电堆和系统产能,同时在零部件市场发力,双管齐下,不断扩大系统和核心零部件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金安区人民政府

9)推进企业用足用好省属国有企业资源,争取省新能源汽车母基金、海螺集团创新发展基金以及皖能资本等资本投资。充分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投资支持明天氢能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金融监管局、产投公司

5.做强氢能产业链条。

10)制定氢能产业补短板清单,上下协同实施精准招引和产业培育,加快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构建产业发展生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金安区人民政府

氢制备领域。重点发展大规模、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制氢装备。

氢动力系统。重点发展低成本、长寿命和高功率密度的车用燃料电池电堆以及膜电极、双极板、DC/DC变换器、压缩机、循环系统等基础材料和关键零部件。

氢集成装备。以瑶海经济开发区(瑶海园区、庐江园区、金安园区)共建为契机,积极布局燃料电池专用车,带动氢燃料电池下游产业发展。鼓励发展以燃料电池为动力的海洋及内河运输船舶、氢动力飞行器(无人机)产业等,谋划布局产业链配套体系。

6.促进产业集聚。

11)推动以合肥市牵头,六安、芜湖、阜阳、滁州等城市协同,开展氢能及燃料电池产业技术研发、装备制造以及示范应用,积极争创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应用城市群(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金安区人民政府)

12)支持金安经济开发区以氢燃料电池核心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为重点,集中建设氢能产业特色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金安区人民政府)

(三)拓展产品多元应用。

7.推进交通领域推广应用。

13)坚持以用促发展,推进合六氢走廊氢能公交对开,并逐步向全省推广。支持明天氢能与海螺集团、江汽集团、合力集团、奇瑞集团等省属重点企业合作,在矿卡、物流车、环卫、企业和景区封闭场景等方面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与江淮汽车集团合作推广氢燃料电池公交车、六安钢铁集团合作推广氢燃料电池重卡。(责任单位:金安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

14加快省氢能船舶示范项目实施,争取明天氢能与港航集团合作,在港口用拖车、叉车、船舶等方面开展氢燃料电池应用示范。(责任单位:金安区人民政府,市交通局)

8.推进电力领域试点应用。

15)发挥氢能调节周期长、储能容量大的优势,拓展推广国网安徽六安供电公司兆瓦级氢能综合利用示范站技术成果,促进氢能与电能互补协同,发挥制氢储氢发电制氢储氢加注全链条技术装备优势,开展氢能在区域电网调峰、可再生能源消纳等场景的示范应用。探索培育风光发电+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6)结合绿色建筑、产业园区、大型数据中心、5G通讯基站、车载应急供电系统等场景用能需求,支持布局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9.推进工业领域示范应用。

17)扩大工业领域氢能替代化石能源应用规模,积极推进氢能在钢铁、建材等重点领域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四)夯实基础配套。

10.保障氢能供应。

18支持利用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低谷电力电解水制氢。可再生能源制氢、制氢加氢一体站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可不在化工园区建设,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应在化工园区建设的项目除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应急局

11.推进加氢站建设。

19)结合氢能应用示范实际用氢需求加快布局加氢站建设,强化规划管控,制定出台六安市加氢站管理办法,推动中石油、中石化、皖能集团等央企、省企参与加氢站建设、运维,确保六安加氢站布局和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有效满足下游应用加氢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20)支持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应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100公斤及以上)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1)优化氢能项目审批,制氢类项目和工业企业用氢环节的产业类项目备案由市发改委负责。新建加氢站项目备案参照加气站执行,在加油(气)站基础上改扩建加氢站应取得原审批部门批准,输氢管道核准或审批参照输天然气管道管理。项目开工前,除涉及安全生产底线、生态环保红线的审批手续外,其他相关手续可采取容缺办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氢能建设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22)支持油氢、气氢、电氢等混合建站模式,鼓励支持有能力、有基础的企业利用自有加油、加气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对现有加油(气)站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设施但不新增建(构)筑物,可不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取得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12.推进氢能标准体系建设。

23)鼓励企业、高校院所、行业协会等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对制定涉及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典型应用等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可按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领导组作用,完善促进氢能产业发展部门间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氢能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跟踪监督行动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开展调度,推动行动计划落地落实。金安区成立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推进专项工作组,协调推进本地产业发展,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充分利用新兴产业、数字化转型、科技创新等政策渠道,加大对氢能及燃料电池研发创新、项目建设、推广应用等的支持,市级财政在省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奖补基础上,给予一定配套。对氢能在电力、工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给予支持,对氢能产业重大项目用地、能耗、环境容量等要素依法足额予以保障。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氢能产业发展需求,创新设立专属金融产品。

(三)强化招商引资。按照一专多能原则,引进氢能源产业链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新引进项目须落户金安经济开发区。金安区要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氢能源产业落地项目,优先给予用地保障、代建厂房等方面支持,对特别重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氢能企业项目,按照一企一策方式给予专项奖励政策。

 

征集结果

《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2024年1月7日,我单位对六安市《六安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向金安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有关协会和企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21条(包括网络意见2条),其中有修改意见10条(市发改委、市金融监管局、市交通局等),采纳10条,无意见11条。采纳与否的理由见下表。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及原因
1 市发改委 ①“发展目标——产业规模明显提升”中,建议将“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数量达到8座以上”修改为“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撬装站)数量达到8座以上”。
②“重点任务——4.培育骨干企业”中,将第(9)条责任单位调整为“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市产投公司”。
③“重点任务——6.促进产业集聚”中,建议将第(11)条责任单位调整为“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主要因为国家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建设,由国家财政部牵头,联合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文件实施。
④“重点任务——11.推进加氢站建设”中,参照省三年行动计划表述,建议将第(21)条中的“制氢类项目和工业企业用氢环节的产业类项目备案由市发改委负责”修改为“制氢类项目备案由发改部门负责,工业企业用氢环节的产业类项目备案由发改或经信主管部门负责”。
⑤“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中,建议将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主要因为2018年9月29日《六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1号明确:“成立氢能产业发展协调领导组,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起草全市氢能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强化统筹协调,引导和推动氢能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目前市氢能产业与招商纵队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
①已采纳。
②部分采纳,删去市发改委和市经信局,侧重股权投资职能。
③部分采纳,责任单位仍保留金安区人民政府。
④已采纳。
⑤已采纳。
2 市金融监管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中的“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氢能产业发展需求,创新设立专属金融产品。”修改为“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氢能产业发展需求,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 已采纳
3 市交通局 ①原文第4页:鼓励发展以燃料电池为动力的海洋及内河运输船舶、氢动力飞行器(无人机)产业等。建议修改为:
鼓励发展以燃料电池为动力的内河运输船舶、氢动力飞行器(无人机)产业等。
②原文第5页:建议将(14)“加快省氢能船舶示范项目实施,争取明天氢能与港航集团合作,在港口用拖车、叉车、船舶等方面开展氢燃料电池应用示范。”与(13)合并,并将(13)中“支持明天氢能与海螺集团、江汽集团、合力集团、奇瑞集团等省属重点企业合作,在矿卡、物流车、环卫、企业和景区封闭场景等方面推广应用。”修改为
“支持明天氢能与海螺集团汽集团、合力集团、奇瑞集团、省港航集团等省属重点企业合作,在矿卡、物流车、环卫、企业和景区封闭场景等方面推广应用。”
①已采纳。
②已采纳。
4 金安区人民政府 无意见。
5 市科技局 无意见。
6 市财政局 无意见。
7 市人社局 无意见。
8 市市场监管局 无意见。
9 市住建局 无意见。
10 市产投公司 无意见。
11 市供电公司 无意见。
12 六安市智能家电协会 无意见。
13 六安市龙兴汽车有限公司 无意见。
14 六安市美一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无意见。
15 网友张* 建议在(一)提升创新能力中,支持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要只支持特定企业。 已采纳
16 网友赵* 建议增加氢能在钢铁等行业应用的技术突破目标。 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