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根据《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企发〔2020〕45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厅对各市综合服务平台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23年工作业绩进行了评价。经评价,市级综合服务平台中,安庆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等10家服务机构为优秀等次;滁州西交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服务机构为合格等次。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安徽华普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等50家服务机构为优秀等次;天长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74家服务机构为合格等次。滁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经评价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附件:2023年度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结果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8日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