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24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4-01-09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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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信部门: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24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

1.导向计划是申报各类专项和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请各县区经信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指导企业通过省经信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申报。申报系统将在2024年1月8日上午9时正式开放,各类项目必须在2024年1月22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2.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中央在六安企业、省属企业和地方企业均由建设地所在县区经信部门组织申报。

3.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不予推荐。

4.已列入2023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中的未竣工项目需继续申报。

5.导向计划是申报安徽省新产品的前提,计划申报2024年安徽省新产品的项目必须纳入导向计划第五类“新产品研发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投资科(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项目、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项目、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巩凯,电话:3376065;

科技与装备科(产学研合作项目、新产品研发项目):章伟,电话:3379736。

工业节能与安全科(绿色制造项目):方红波,电话:3370212;

附件: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24年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通知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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