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市级政府食盐储备补贴资金分配结果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3-04-2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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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9〕16号)规定,六安市盐业有限公司承担2022年度市级政府食盐储备任务(750吨食盐),承储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企业申报、中介审核,现将2022年度市级政府食盐储备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限为2023年4月24日—5月2日。期间如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请实名向市经信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4-3379862。    

      市级政府食盐储备经费拨付明细表    

序号

项目

本次审核金额(万元)

1

仓库租金

3.6

2

资金成本

2.3

3

人工成本

9.98

4

装卸费

4.24

5

叉车汽油费

0.57

6

购买托盘

1.2

合计

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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