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工信局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制度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工信局发布时间:2024-05-11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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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快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根据《六安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信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对象

  (一)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局所属单位。

  二、考核内容、标准

  (一)考核内容:

  1、机构建设及工作部署。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健全,有详细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政务公开的内容。能够将政务公开的内容科学、准确地划分为职能、许可、服务、决策、法规文件和工作动态六大类。做到:

   (1)职能类:公开本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责。

   (2)许可类:公开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结果、收费等内容以及申请资料示范文本。

   (3)服务类:公开为民服务事项办理的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及服务承诺、受理违规违纪的投诉及责任追究等情况。

   (4)决策类:公开工业规划及执行、大额资金管理和使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等情况。

   (5)法规文件类:公开与本地区、本部门(单位)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性文件。

  (6)工作动态类:公开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情况;在政府、工信局网站公布政务公开信息情况;为群众办理实事的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解答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情况;行政执法动态信息和结果等。

   3、政务公开的形式。能够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选择网络、新闻媒介、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便民资料、政府公报、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公开载体,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4、政务公开的时限。各项政务公开内容应当在产生、变更、撤销后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公开,未能按时限公开的应有充分理由。

   5、政务公开的效果。能够认真执行和落实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和制度,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创新,公开效果、办事效率人民群众满意度高。

   6、信息公开目录建设。信息公开目录完善,内容准确,信息公开项目全部纳入目录,目录既能全面反映本地区、本部门公开工作情况,又能做到科学归纳和概括,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同时,能够根据公开内容的相应变化,及时更新和调整公开目录。

  7、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有比较完善的政务公开提出、审核、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群众评议、新闻发布等制度,各项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并能够认真落实和执行。

  (二)考核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单位;60分—89分,为达标单位;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未达标单位。考核结果实行年度制,一年一考核。

  三、考核方式、程序

  (一)考核方式:采取自评申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考评方式。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考核的领导工作;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对机关处室和所属单位的考核。

   (二)考核程序:(1)自评申报。各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自行组织检查, 自评达标后,于每年I1月底之前,向工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申报。(2)专项检查。经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每年工作重点,组织人员成立检查组,对测评合格单位组织实地考核,并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和投诉受理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考核意见。

   四、考核结果运用

  政务公开考核结果纳入到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对未达标的单位,由政务公开办公室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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