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库》调整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4-05-0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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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信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安徽行”系列活动,大力培养紧缺人才、高端人才和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强化产业人才支撑,现就做好《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库》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六发〔2021〕14号规定的“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人工智能、软件、智能家电、高端装备制造”等8个重点产业领域。

二、调整对象。按照六发〔2021〕14号要求,请各县区经信部门要将重点产业领域内的企业应纳尽纳,尤其关注新招商引资企业和新建企业。

三、工作要求。请各县区经信部门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在2023年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库企业清单(见附件1)基础上,扩大重点企业覆盖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填写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于5月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经信局企业服务科。

联系人:戴立斌,联系电话:3379386。

附件:1.2023年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库.xls

      2.2024年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库.xls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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